一、证券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一)证券法的概念:
1.证券的概念:证券是表示一定财产权利的书面凭证。
2.证券的分类:金券(邮票等);资格证券(存折等);有价证券:商品证券(提货单、提单等);价值证券:货币证券(汇票等);资本证券(股票凭证,债券凭证)。
3.上市股票
A股:人民币普通股。
B股:人民币特种股。
H股:指注册地在内地,上市地在香港的股票。
N股:纽约上市。
S股:新加坡上市。
4.证券法的概念:是指调整在证券发行、转让、管理、监督、服务等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证券法的特征:公法兼具私法性、综合性、成文性、国际性。
我国在1998年12月29日通过《证券法》(1999年7月1日起施行);2003年10月28日通过《证券投资基金法》。
(二)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1.公开原则:真实、全面、及时、易得、易解。
2.公平、公正原则:平等、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3.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反欺诈、反操纵、反内幕交易。
4.国家干预的原则。
二、证券的发行与上市与交易
(一)证券的发行
1.概念:指证券发行人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发售证券并由投资者认购的一种法律行为。
2.证券发行的种类
(1)公募发行。发行人通过中介机构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发售证券的行为。
(2)私募发行。发行人通过中介机构向机构投资者等特定的投资人发售证券的行为。
3.证券发行的方式
(1)直接发行。由发行人直接将其发行的证券出售给投资人。
(2)间接发行。又称承销,是发行人委托证券公司向社会公众发售证券的行为。
4.证券承销:指发行人委托证券公司向证券市场上不特定的投资人公开销售股票、债券及其他投资证券的活动。
(二)证券的上市
1.概念:是指发行人发行的有价证券,依据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行为。
2.证券上市的程序
(1)股票上市的程序:申请核准、签署上市协议、公告上市、挂牌交易。
(2)公司债券上市的程序:申请核准、安排上市。
?(三)证券的交易
1.概念:证券的交易,是对依法已经发行的并经过投资者认购的证券进行买卖的行为。
2.种类:(1)现货交易;(2)期货交易;(3)期权交易;(4)信用交易。我国目前采用的是现货交易和回购。
3.证券交易的程序:名册登记与开设账户、委托、成交、结算交割与过户。
4.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
(1)禁止内幕交易。
(2)禁止操纵市场行为。
(3)禁止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
(4)禁止欺诈客户的行为。
(5)禁止法人以个人名义设立账户买卖证券。
(6)禁止挪用公款买卖证券。
(7)禁止国企炒作股票。
三、证券市场的管理
1.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证券监督机构,有权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和执法,维护证券市场的运行秩序。
2.证券交易所,依法对证券交易活动实施自我管理。
3.证券业协会,对所属会员(证券公司)加强联系、协调、合作和自我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