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法的概念
(一)概念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的特征
1.劳动法是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与劳动有直接的联系。
2.劳动关系是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提供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
3.劳动关系既有人身关系又有财产关系。
4.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是劳动关系双方形成的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
(三)劳动法调整的其他关系
劳动法除劳动关系外,还调整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主要包括:
1.管理劳动力方面的关系;
2.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
3.处理劳动争议所发生的关系;
4.因组织工会和工会活动所发生的关系;
5.因监督劳动法规的执行而发生的关系。
二、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是于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通过的,1995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合同法》是对《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方面的内容更加细化和完善的立法。
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主要针对以下方面: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3.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
4.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三、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劳动者的权利
1.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4.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6.享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7.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二)劳动者的义务
1.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
2.提高职业技能;
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4.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