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程的教学目标是:

学习本课程,要求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认真学习法律基本知识,掌握宪法及其他部门法的基本原理和精神,领会和贯通主要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由法律基础知识的掌握到培养对法律的信赖与信仰,初步学会运用法律原则和规则解释一般社会现象,利用本专业所学知识,更好地理解法律与其他社会事物的关系。   

在领会和理解一般法律原理的基础上,应注意对相应的法典文本的参照和学习,并养成对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的关心和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能够在继续深入地学习法律专业知识方面下功夫。

 
 
 
学前准备
在每一章学习之前,要求预习讲义内容。
学法指导
以对讲义中所涉及到的法学概念进行准确理解和掌握为主要方法,在每一课程结束后,对课后思考题以及案例分析题进行消化理解。
重难点分析
本课程的第二章至第十三章为重点。各部门法的原理是需要重点掌握的内容;本课程的第三、五、七、八、十、十一、十二、十三章是难点,需要对具体的理论和原理进行认真分析和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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