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程的教学目标是:

学习本课程,要求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认真学习法律基本知识,掌握宪法及其他部门法的基本原理和精神,领会和贯通主要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由法律基础知识的掌握到培养对法律的信赖与信仰,初步学会运用法律原则和规则解释一般社会现象,利用本专业所学知识,更好地理解法律与其他社会事物的关系。   

在领会和理解一般法律原理的基础上,应注意对相应的法典文本的参照和学习,并养成对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的关心和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能够在继续深入地学习法律专业知识方面下功夫。

 
 
 

    法律基础课程作为高等学校的公共必修课之一,是为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基本素养,增强大学生的法律观念和法制意识,进而加强全体国民的法制意识和促进公民懂法守法并运用法律的良好习惯,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国家打下坚实基础而设置的课程。 本课程围绕法律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展开,从法的基本理论到各个部门法分类,系统传授法律基础知识,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婚姻与继承、知识产权、商法、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等,使学生获得系统的专业基本知识。 在目前全球经济一体化时代,法律的本土性与国际性也存在着许多共通之处。当今国际环境中的合作与协调关系,也要求我们在学习过程中保持开放的心态,适应民族和国家发展的客观需求,不断促进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文明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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