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法的基本原则。 2.刑法的空间效力与时间效力。 3.犯罪构成的基本内容。 4.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5.犯罪的各种停止状态。 6.共同犯罪的形式、人员构成及其刑事责任。 7.我国刑罚的种类。 8.针对累犯的刑罚裁量。 9.犯罪分子的自首和立功。 10.数罪并罚原则。 11.缓刑、减刑与假释。 12.追诉时效的各种状态。 1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主要罪名。 14.贪污贿赂罪的概念及其主要罪名。 于某,男,27岁,无业。于某为了去某电器工厂仓库行窃,曾在一周之内数次去该工厂仓库周围了解情况,为入库行窃以及得手后迅速撤出寻找方便路径。一日夜里,于某根据事先观察好的路线进入该仓库内行窃,在挪动电器时,碰倒了在仓库中央堆放的空铁桶,发出了巨大的响声。于某心中大惊,慌慌张张地从预先观察好的路线中逃出。之后,于某再没有到该仓库继续作案。 请问: 1.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未遂? 2.这两种犯罪形态的区别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