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2.诉讼证据的特征与种类。 3.三大诉讼法的举证责任。 4.刑事诉讼法的管辖。 5.刑事诉讼法中的强制措施。 6.刑事诉讼的一审程序与二审程序。 7.死刑复核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 8.民事诉讼的管辖原则与管辖种类。 9.民事诉讼的参加人。 10.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11.民事诉讼程序中的普通一审、简易和二审程序。 12.民事诉讼的审判监督与特别程序。 13.公示催告与督促程序。 14.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15.涉外民事诉讼原则。 16.行政诉讼的管辖与受案范围。 17.行政诉讼参加人。 18.行政诉讼的一审、二审程序。 19.我国的司法改革进程。 20.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及其发展。 刘某在北京海淀区有三间平房,自己住一间,长子住一间,一间共用。刘某共有三个儿子,次子在天津工作,三子在北京市朝阳区工作。2003年3月,刘某去世,长子遂将其父的三间房全部占为己有,并出租给马某居住。次子和三子得悉,认为其长兄和马某侵犯了他们的继承权,准备分别以长兄和马某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问: 1.次子、三子应向哪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2.马某在本案中处于什么诉讼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