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大纲


课程简介
  法理学曾被称为“国家与法的理论”、“法学基础理论”,或“法学理论”,是一门十分重要的法学理论学科,是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法学专业14门核心课程之一,也是核心课程中的三门重点课程之一(另两重点课程为民法学、刑法学)。
  法理学的学科对象是法学专业、法律专业、律师专业的学员,是其必修的专业基础课之一。目前,全国法学院(系)大都在第一学期为全日制法学专业学生开设法理学。
 

教学目标
   希望学员能够比较系统而扎实地掌握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为学好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等诸多部门法学打下良好基础。
  同时,也希望学员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坚定地树立起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逐步形成法律人所必备的基本素质。
 

学前准备
  法理学课程的学习,需要同学们具备合格的高中生毕业水平,知识面比较宽广;由于法学专业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如果学员对我国的立法实践、执法实践、司法实践、律师实务等比较熟悉,或在该部门工作,会有助于理解并学好法理学。由于法理学属理论法学,因此希望学员还要了解政治学、哲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学科的基本知识,以此促进本课程的学习。
 

学法指导
  可以用诸多的学习方法来学好本课程,作为本课程的老师,我要强调的是认真听讲,细心领会,课后多多阅读本课程的指定教科书,特别是本课程课件的文字内容。因为相比之下,课件文字重点突出,更易于复习和掌握。
 

重难点分析
  就本课程的整体而言,重点与难点主要是“法的概念”、“法的作用”、“两大法系”、“法的制定”、“法的分类”、“法律的效力”等章节中。至于全部十九章中每章的难点与重点,都在每章课件的前边明确标出,可以作为学员学习时的参考。此不赘述。
至于重点与难点的分析,教员在讲课中有相对翔实的讲解,课件中也有比较规范的文字表述。可通过反复看录相、认真研读课件文字及指定教科书解决之。
 

内容提纲
  第一编 法的一般原理
第一章 法理学绪论 3课时
第一节 法学的研究对象和体系第二节 法学的历史发展第三节 法学研究的方法第四节 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第二章 法的概念 2课时
第一节 法的本质第二节 法的概念界说第三节 法的特征第四节 法律要素
第三章 法的作用 1课时
第一节 法的作用的概念第二节 法的规范作用的体现
第三节 阶级对立社会中法的社会作用的体现
第四节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的社会作用第五节 正确认识法的局限性
第四章 法的历史发展 2课时
第一节 法的起源第二节 法的历史发展
第五章 两大法系和法的继承与移植 2课时
第一节 两大法系第二节 法的继承和法的移植
第二编 依法治国与社会
第六章 法治与法治国家 3课时
第一节 法治与法治国家释义第二节 法治的精神要件
第三节 法治的实体要件第四节 法治的形式要件
第七章 法与经济 2课时
第一节 法与经济的一般关系第二节 法与经济体制改革第三节 法与市场经济建设
第八章 法与政治 2课时
第一节 法与政治的一般关系第二节 法与政策第三节 法与国家第四节 法与民主
第九章 法与文化 2课时
第一节法与道德第二节 法与法律文化第三节 法与宗教
第十章 法与科学技术 2课时
第一节 法与科技的一般关系第二节 科教兴国战略第三节 当代中国法与科技
第三编 法的制定
第十一章 法的制定 3课时
第一节 立法的概念第二节 立法的原则
第三节 立法体制第四节 立法过程与立法程序
第十二章 法的渊源 2课时
第一节 法的渊源概述第二节 中国现时法的渊源第三节 规范性法文件的规范化和系统化
第十三章 法的分类 1课时
第一节 法的分类界说第二节 法的一般分类第三节 法的特殊分类
第十四章 法律体系 1课时
第一节 法律体系与部门法第二节 中国法律体系的宏观框架
第四编 法的实施和监督
第十五章 法的实施 3课时
第一节 法的实施的概念第二节 法律的效力第三节 执法的特点、体系与原则
第四节 司法的特点、体系与原则一、 司法的特点二、 司法的体系三、司法的原则
第十六章 法律关系 3课时
第一节 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第二节 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第三节 法律关系的演变第四节 法律关系的分类
第十七章 法律责任 2课时
第一节 违法概述第二节 法律责任概述
第三节 法律责任的类型和方式第四节 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
第十八章 法律解释 2课时
第一节 法律解释的含义和意义第二节 法律解释的分类第三节 中国法律解释体制
第十九章 法律监督 2课时
第一节 法律监督的含义、构成和意义第二节 当代中国法律监督体系
第三节 法律监督的原则 
 
课时序列
章 节 内 容
01
第一编 法的一般原理
第一章 法理学绪论
第一节 法学的研究对象和体系
第二节 法学的历史发展
02
第二节 法学的历史发展
第三节 法学研究的方法
第四节 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03
第二章 法的概念
第一节 法的本质
第二节 法的概念界说
第三节 法的基本特征
04
第四节 法的要素
05
第三章 法的作用
第一节 法的作用的概念
第二节 法的规范作用的体现
第三节 阶级对立社会中法的社会作用的体现
第四节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的社会作用
第五节 正确认识法的作用
06
第四章 法的历史发展
第一节 法的起源
07
第二节 法的历史发展
08
第二节 法的历史发展
09
第五章 两大法系和法的继承与移植
第一节 两大法系
10
第二节 法的继承和法的移植
11
第二编 依法治国与社会
第六章 法治与法治国家
第一节 法治与法治国家释义
12
第二节 法治的精神要件
第三节 法治的实体要件
第四节 法治的形式要件
13
第四节 法治的形式要件
第五节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4
第七章 法与经济
第一节 法与经济的一般关系
15
第二节 法与经济体制改革
第三节 法与市场经济建设
16
第八章 法与政治
第一节 法与政治的一般关系
第二节 法与政策
17
第二节 法与政策
第三节 法与国家
第四节 法与民主
18
第九章 法与文化
第一节 法与道德
19
第二节 法与法律文化
第三节 法与宗教
20
第十章 法与科学技术
第一节 法与科技的一般关系
21
第二节 科教兴国战略
第三节 当代中国法与科技
22
第三编 法的制定
第十一章 法的制定
第一节 立法的概念
23
第二节 立法的原则
第三节 立法体制
24
第三节 立法体制
第四节 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
25
第十二章 法的渊源
第一节 法的渊源概述
第二节 现时期中国法的渊源
26
第二节 现时期中国法的渊源
第三节 规范性法文件的规范化和系统化
27
第十三章 法的分类
第一节 法的分类的含义
第二节 法的一般分类
第三节 法的特殊分类
28
第十四章 法律体系
第一节 法律体系与部门法
第二节 中国法律体系的宏观框架
29
第四编 法的实施
第十五章 法的实施
第一节 法的实施的概念
第二节 法律效力
30
第三节 执法的特点、体系与原则
31
第四节 司法的特点、体系和原则
32
第十六章 法律关系
第一节 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33
第二节 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34
第三节 法律关系的演变
第四节 法律关系的分类
35
第十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节 违法概述
第二节 法律责任概述
第三节 法律责任的类型
36
第三节 法律责任的类型
第四节 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
37
第十八章 法律解释
第一节 法律解释的含义和意义
第二节 法律解释的原则
38
第三节 法律解释的分类
第四节 中国法律解释体制
39
第十九章 法律监督
第一节 法律监督的含义、构成和意义
第二节 当代中国法律监督体系
40
第二节 当代中国法律监督体系
第三节 法律监督的原则